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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判罚失球又得牌 斯科特尔和裁判争执毫无必要

2010年06月30日10:32   北国网-辽沈晚报     欢迎发表评论   转发此文至微博

  镜头回放:在荷兰队与斯洛伐克队的比赛中,比赛进行到83分钟,斯洛伐克队3号斯科特尔与对手在中场附近抢球时抬脚过高,裁判员判其犯规,斯科特尔不满判罚与裁判争执。此时的荷兰队迅速发出任意球,7号队员库伊特下底传中助攻队友斯内德得分。而此时的斯科特尔再次找到裁判理论,结果被出示了黄牌。

  裁判判罚斯科特尔抢球时的动作属于危险动作。国际足联对危险方式比赛的定义为:当试图争抢球时,其行为对其他队员构成伤害威胁 (包括对自己的伤害)。犯规发生在做动作队员的附近并阻止了对方因害怕受伤而去争抢球,比赛中斯科特尔在与对方争抢球时,右脚抬起触球时超过对方肩部接近头部,也就是我们平时习惯的抬脚过高。这种情况下,荷兰队员争顶头球时就有受害的危险。判斯科特尔犯规,由荷兰队发任意球没错,荷兰队利用任意球发动快攻得分可以看出该队经验丰富。

  而斯科特尔被判犯规,去和裁判争执毫无必要,更何况裁判判罚正确。荷兰队抓住了这个机会,合理运用了任意球规则,光顾着与裁判争执的斯科特尔不去干扰对方发球,也不快速退防,让荷兰队再进一球。

  就在荷兰队进球后,斯科特尔再次去找裁判与其争执,结果被出示黄牌警告。斯科特尔因为自己的不冷静,让本队失球,自己吃牌,真是不应该啊!

  □张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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