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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时报:当手球赢取胜利成为一种习惯

2010年07月04日12:44   济南时报     欢迎发表评论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本以为乌拉圭与加纳的比赛没有观赏性可言,早早洗刷睡了,孰料本场比赛在加时赛最后一分钟出现了最大的看点:苏亚雷斯在球门线上和队友抢着用手挡加纳队员的头球攻门,结果他“幸运”地抢到了头功。此后吉安点球不中,加纳队在点球大战中失利,乌拉圭凭借着苏亚雷斯的手球闯入了决赛。

  在吉安点球不中的那一刻,苏亚雷斯有为自己冲动之下的手球后悔么?答案是否定的。通过电视镜头我们看到,当吉安点球不中时,苏亚雷斯在球员通道里振臂欢呼,看来他无悔于自己的手球。

  赛后,立刻有人将苏亚雷斯的手球与老马的“上帝之手”相提并论,甚至央视评论嘉宾宫某将其奉为“民族英雄”。宫某人大概忘记了,2004年亚洲杯决赛,日本队打入的第二球涉嫌故意手球,国足吃了一记闷亏,那么日本队的手球队员按宫某的说法也是“民族英雄”了。照这个逻辑来推理的话,依我看,宫某就是个“汉奸”,因为在他看来,为了胜利手球有理,那么日本队涉嫌手球不但无过,而且有功了。

  通过电视慢镜头一遍遍回放苏亚雷斯的手球,我们看到,乌拉圭站在球门线上另一队员也在飞身企图用手将球挡出。为了挡一个皮球,竟然有两个球员抢着手球,可见乌拉圭队友对规则缺乏敬畏意识,自然体育公平性就会抛之脑后。

  如果为了赢取团队胜利,不顾体育公平作所谓的“牺牲”,那么田径、游泳等比赛中,运动员服用兴奋剂就可以正大光明了。但事实是,服用禁药遭到很多人的唾弃,一旦服用被查必会遭到重罚,这就是为了维护体育竞技的公平性。

  老马的“上帝之手”至今为人津津乐道,我们丝毫没有谴责他的意思,我想一个原因可能是球王的个人魅力,这个手球更为他增添了传奇色彩。但是,2006年老马接受采访时说,在南美足球运动员中,“上帝之手”方式进球非常普遍,裁判也大多不吹犯规。这句精明的狡辩变相验证了法比亚诺手球以及乌拉圭队两个队员争抢手球,看来是有渊源的。

  当用手球赢取胜利成为习惯,足球是不是该改称呼了?笑过之后,让我们看到的是一种对手球不平衡的评价,更是对手球球员冠以“民族英雄”的悲哀。

  □罗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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