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裁判安然:主裁漏判荷兰两红牌 德容罗本应被罚下

2010年07月12日08:51   体坛周报     欢迎发表评论   转发此文至微博

  荷兰与西班牙决赛的裁判三人组来自英格兰,主裁判韦伯今年38岁,5年国际裁判执法经验,他参加过2008欧洲杯和2009年联合会杯的执法工作,是2009-10赛季欧洲冠军联赛的主裁判。全场比赛韦伯一共判罚犯规47次,其中荷兰28次,西班牙19次,判罚黄牌14张,荷兰9张(包括海廷加2黄变1红),西班牙5张。全场比赛韦伯和他的两位助理状态不错,判罚比较果断,跑位也非常合理,比较具有说服力。

  从尺度来看,与本次大赛的精神一致,决赛法官掌握得偏严。为了破坏对方的攻势,两队使用了不少非常规的动作,在较短时间内,韦伯合理地利用黄牌控制住了场上局势,显示出了他作为法官的威严。

  所有黄牌中,最具争议的一张来自第29分钟。当时西班牙中场推进,荷兰后腰德容在阿隆索出球后用脚踹到了对方胸口,动作比较恶劣。从慢动作看,德容是在对方出球后使用一个非常粗暴的动作进行犯规,属于严重犯规行为,按照规则德容应被红牌罚下。但当时韦伯的观察角度恰好被范博梅尔挡住,他也许只是根据经验对德容进行了处罚。而按照他全场的执法尺度,此球绝对应该是个罚令出场的犯规。

  除去这个判罚,韦伯对其他出球后犯规(主要是荷兰队)的判断很准,合理保护了控球更具优势的西班牙一方。加时赛罚下海廷加的一刻,他的头脑非常清晰,第二张黄牌和红牌连续给出,非常坚决,让荷兰队无话可说。

  但遗憾的是,加时赛下半时罗本在鸣哨后射门的动作属于明显的非体育行为,罗本已有一张黄牌在身,再吃黄牌将被罚下,但韦伯此时有些手软,受到了前一次红牌判罚的影响,留下了一个明显的执法瑕疵。

  作为经常在一起的搭档,本场韦伯的两位助理裁判的表现可圈可点。他们多次在主裁判最需要的时刻,对自己近端的犯规做出协助判罚,对球员也是一种震慑,越位方面的判断也基本无误,值得肯定。

更多关于 荷兰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